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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经济与历史》第四篇《城市》     
《经济与历史》第四篇《城市》
[ 作者:韦伯著 | 转贴自:本站原创 | 点击数:6246 | 更新时间:2005-1-29 | 文章录入:chengxin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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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在城市团体发展的初期,古代城市与中古城市是极为类似的。无论在古代或中世,都有生于骑士之家、过骑士生活的豪族,只有他们才是城市团体的积极分子,其他人则只有从顺之义务。骑士豪族之所以成为城市居民,完全是为了分享贸易机会的缘故。在意大利革命推翻了东罗马帝国的统治之后,一部分的威尼斯豪族即聚居于里阿尔托岛(Lialto),因为这里是与东方通商的中心。应该记住的是,威尼斯虽然在政治上已告独立,然而在海外贸易与海战上仍为东罗马帝国的一部分。同样,古代的豪族也不自行经营贸易,而是以船东或放款者的身份来参与的。在古代,重要的城市距离海岸皆在一日的行程内,这是极为突出的现象;也只有在政治上或地理上能拥有特殊机会以参与贸易的城市,才能繁荣。以故,宋巴特所说的“土地之收益为城市与商业之母”,实在是错误的;情况恰好相反,正因为商人能够并且也有利用土地收益的意图,才导致定居于城市。因此,对于最初城市的形成,贸易实有决定性的影响。

    中世纪初期威尼斯商人发迹的过程大抵如下:他先是个小商人,也就是以零售商的身份开始经营,然后向豪族借贷(货币或商品)到海外发展,在地中海东岸从事贸易,返乡后再与贷款者分配利润。成功的话,则几年内他就可以在威尼斯购买不动产或船舶,而一直到1297年“大议会”的封锁以前⑨,凡是拥有船舶或不动产者,即可晋身为贵族。以地租及资金利息收入——两者均由贸易利润而来——为生的豪族,在意大利通常称为之为Scioperato,德语则为 ehrsamer Müssiggānger,即“富贵闲人”之意。威尼斯的贵族中虽然也有一些是以经商为业,正如在改革时期⑩,破落的贵族也有经商而过着市民生活的,然而一般言之,具有完整资格的市民与城市贵族,都有土地与商业资本,他们靠收益为生,而不自营工商业。

到此为止,中世纪的发展与古代的发展是一致的;不过随着民主制度的建立,它们即告分道扬镳。当然,即使在这方面,刚开始时也有类似之处:希腊的demos,罗马的plebs,意大利的popolo以及日耳曼的Bürgerschaft等名词皆代表了民主主义的侵入,它们是用来指不过骑士生活的市民大众。贵族——具有骑士身份及受封资格的人——被置于严密监视下,他们的选举权及其他权利皆被剥夺,正如(革命后)列宁对付俄国资产阶级的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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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如前所述,自1032年以来威尼斯的总督(doge)之支配权即已受限制,其后此一倾向愈演愈烈,终于在1072年成立了由480人所组成的“大议会"(maggior consiglo)来作为威尼斯的最高决议机构。此后,威尼斯逐渐完全掌握东地中海的制海权,并且在对十字军与热内亚的战争中获胜,然而贵族阶层却因此种一连串政治、经济上的成功而强化了势力,最终则实现了史上少见的极强固的贵族寡头政治。此一划时代的史事即“大议会的封锁”(serrata del  maggior consiglio),据此封锁,大议会的成员仅限于被登录在黄金文书上的贵族世家。然而此种由一部分贵族独占的政权,套个A.Doren在《意大利经济史》(Italienische Wirtschaf tsgeschichte,1934,p.181)中的说法——大商贾与船东之家的贵族寡头政治(Aristokratie von Groph-āndlerund Reederfamilien),当然引起不满意的贵族(特别是老贵族)与一般市民的反抗。实际上此种反抗曾数度而起(例如1300年由Bocconio,1310年由Tiepolo所发起的),不过皆功败垂成,只使得大议会的实权落人其中十人之手(所谓十人议会consiglio dei dieci),更加强化了贵族寡头政治的形态。——日注

  即前注所言贵族强化寡头统治的动乱时期。——日注

 

    民主化的基础无论哪儿都是纯粹军事性质的,它是奠基于经过长期一致化训练的步兵之出现——例如古希腊的重甲兵(hoplites)以及中世纪的行会军队。于此,决定性的事实是,在实战中划一的军事训练证明要比单枪匹马的格斗来得优越⑾。划一的军事训练意味着民主主义的胜利,因为它显示出国家需要非贵族阶级的民众服兵役,交给他们武器的同时也就将政治权力给予了他们。

    此外,无论是在古代还是中世纪,金钱的力量也发挥了作用。

    在实现民主政治的方式中,亦有一致的地方。就像在早期的城市一样,公民以拥有自己官吏的独立团体(Sonderbund)的方式来进行斗争。对抗君主而代表民主主义的官员有:斯巴达的“长官”(Ephor),罗马的“护民官”(Tribunus Plebis),中世纪意大利城市中的“人民首长”(Capitano del popolo)及della mercadanzo等等⑿。这些官员的共同特质是,原先皆为“非正当性”的(illegitim)。意大利诸城市的“执政官”(Konsal)在其称号前尚冠有dei gratia(圣宠)的字眼,“人民首长”即不再冠有。“护民官”的权力来源也是“非正当性的”;他之所以神圣不可侵犯(sacrosanctus),正因为他不是个具有“正当性”权威的官员,所以只能由神明的护佑(或公民的复仇)来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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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虽然根据亚历山大时期留下来的最古老的希腊资料,印度军队已有战术性的部队与组织,不过也可算是英雄间的格斗。在蒙兀儿帝国的军队中,自行装备的骑士不但和军事领主所招募及装备的战士并驾齐驱,而且享有更高的社会威望。——原注

  有关这些名词,参见《支配的类型》,pp.407,416。——中注

 

就其目的而言,这两条路线的发展过程亦自相同。具有决定性的是身份阶级而非经济阶级的利害关系;主要的问题是防范贵族的侵犯。市民知道自己是富裕的,曾与贵族一起参与城市的大斗争,并且取得胜利;他们已经武装起来,又感觉到自己受歧视,因此不再甘心于过去所接受的那种从属阶级的身份。最后,(市民的)独立团体的非正当性官员所采取的手段亦有类似之处。无论何处,他们都在争取介入平民对贵族诉讼的权利。为此一目的,罗马的“护民官”有承办权(Interzessionsrecht)、佛罗伦萨的“人民首长”亦有类似的权利,他们或用“取消判决”(Kassation)⒀,或用私刑(Lynchjustiz)的方式来执行此一权利⒁。独立团体提出城市的法令非经平民同意否则不能生效的要求,最后终于奠定了只有平民所议决者才能成为法律的原则。罗马法的根本原则在“各族人民所决定的一切,可约束全体人民”(utquod tributim plebs iussisset populum tenerit),在佛罗伦萨的法典《正义之章程》(Ordinamenti della giustizia),以及列宁的劳工专政排斥一切非劳动者的政策上得到实现。

    为了确立民主制的支配地位,另一个手段就是强制(贵族)加入平民阶级。在古代,贵族须加入部落(tribus);在中世纪则须加入行会,虽然在很多场合此事的根本重要性都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。最后,各地的官职都有急遽的、大规模的膨胀,因为得胜的政党必须要酬庸其党羽,于是官僚有过剩的现象。以上所言皆为古代与中世纪民主政治的雷同之处。不过,同时也有些根本上的差异。首先,在城市所包含的部门方面就有极大的不同:中世纪的城市是由行会所构成的,古代的城市却从未有过行会的特色。

   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 诸如毁弃判决,罢免被任命的官员等。总之,使合法的官方决定成为“无效  的”(ungiiltig)。——日注

  1918年德国革命时,士兵委员会要求有副署司法判决的权力(译按:即非经他们副署,否则判决无效),与此有相同的作用。——原注

 

从这个观点来考虑中世纪的行会,我们就可以注意到各个不同的行会阶层如何相继掌握支配。在佛罗伦萨这个古典的行会城市里,这些阶层中最早的一个渐渐形成为有别于“小”职工(arti minori)的“大”职工(arti maggiori)团体.大职工团体包括了商人、兑换商、珠宝商以及需要大量资金来经营的一般企业主,此外也还包括法律家、医生、药剂师等具有现代资产阶级意义的“有财产与教养的人”。那些由企业者所组成的行会,我们可以假定至少有一半的成员是靠收益(rente)或不久就可靠收益为生的人。这一类有财产有教养的人被称为popolo grasso,也就是“脑满肠肥者”(dos fette Volk)。《旧约圣经》的《诗篇》也有相同的用语,《诗篇》实在就是虔信教徒对靠收益生活的上层阶级或“脑满肠肥者”表示特殊怨恨(Ressentiment)的诗歌⒂,这种上层阶级的人物在诗歌中一再被称为“脑满肠肥者”。

    小资本家也属于大职工团体,而屠夫、面包师、织工等则包括在小职工团体内;后者至少在意大利都处于劳动阶级边缘,虽然在日耳曼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亦曾上升为大企业主。此外,纯粹的劳动者——如佛罗伦萨的人民党(Ciompi)⒃——则难得具有重要的地位,通常只有当贵族为了要对抗中层阶级而与下层阶级结合时,他们始能获得权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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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有关“怨恨”(Ressentiment)在神义论扮演的角色,参见《宗教与世界》,p.466。——中注

  Ciompi原指持棒梳理粗羊毛的劳动者,不过一般用来指广大的popolo  minut,这些人在佛罗伦萨是地位很低的劳动者,他们没有自己的行会组织,因此也未能有代表进入市政府。虽然他们于1378年以著名的tumulto dei  chompi(人民党暴动)掌握了约三年的政权,不过在此期间他们也只不过拥有自己的cooperazione罢了。——日注

 

在行会支配下,中世纪城市实行了一种特殊的政策,即所谓城市经济政策.此一政策的第一目的是维持传统的就业与生活机会;其次为利用禁制权(Bannrecht)及强迫(外地商人)使用城市市场,从而使四周的农村尽量从属于城市的利益。此外,它也努力阻止竞争,防止大企业的发展,尽管如此,仍然出现了商人资本与手工艺行会劳动者的对立,由此而孕育出代工制及近代无产阶级先驱的职工阶级。在民主政治支配时期的古代却完全没有此种现象。的确,在古代早期也有过这类情形的痕迹。例如罗马塞弗拉斯军队组织里的工匠、手工艺工人和铁匠等,或许是这类残余。然而到了民主政治充分发展的时代,就毫无任何有关的记录,一直到晚期罗马才又有踪迹可寻。由此可知,在古代是没有支配城市的行会及行会政策的,也谈不到劳资对立的问题,那是要到中世纪晚期才出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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